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

人民老大民主契約

◎為何要簽契約?

  參選人先跟選民簽約,明訂彼此要共同推動完成的幾件事(政見)。這個契約叫做「民主契約」。

  契約中明訂如果參選人必須選前就簽好辭職書,交由與他簽約的選民保管,如果當選後,參選人沒有履行承諾推動這些政策,簽約選民可以經民主程序表決,讓參選人下台。

◎如何簽契約?

  可以是由要參選的人自己提出來,找認同這些政策目標的選民來簽約;也可以是由對這幾個政策目標有相同立場的人一起擬訂出來,再相互推選代表出來參選,彼此簽約,或者是找一個認同這些政策目標的參選人,與他簽約。

  而這次基隆選區已經由基隆火盟辦公室推出一位參選人-黃小陵,若你對他的政策目標有認同,可以與基隆火盟聯絡與我們簽約做老大。

◎簽約專線:

  透過「人民老大」制度,你我都可以參與政治,對這個社會有一點點的影響和改變,若有興趣擔任老大和我們一起用小小的力量來改變政治,請來聯絡我們,我們願意去與您進行客廳市議會,一起聊聊你的政治與我的政治。

基隆辦公室
地址:基隆市中正區信四路232
電話:02-2423419102-24234192
傳真:02-24234190

工傷協會
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8122
聯絡電話:02-25282938
傳真電話:02-27489400

人民民主.基隆參政團基本政見(2011.11月)

一、幼有所長:托育社區化,課輔校園化
免除「生不起,也養不起」的恐懼,設立社區化小型托育中心,減輕父母經濟壓力,
課後輔導全面回到校園,有完美的教師鐘點補助,讓職業婦女不必將小孩送進安親班。

二、壯有所用:港口還人民,稅收進基隆
基隆的定位決定了基隆市的發展,基隆港的邊緣化加速了基隆是的邊緣化,避免
港市雙亡,基隆港應即刻還給基隆人,由基隆人共同議決港與市的發展方向,讓基隆
人就地工作,在地發展。

三、老有所終,弱有所養:保障老弱生存權,照顧體系公共化
長期照護維持人民有尊嚴的生活,是基本生存權,不得以商業保險或現金輔助替代。
刪減軍購預算,課徵企業勞損捐,由國家提供社區、機構、到府等多元多軌的生活照護
與支持服務,讓老有所終,廢疾者皆有所養。

四、在地有發展:籌組弱勢城市連線,反對城市資源M型分配
城市競爭力迷思與藍綠瓜分政治地盤,致使島內資源過度集中於五都,加速了弱勢城市
邊緣化/附屬化。重新檢討競爭型預算概念,推動「邊緣城市保護特別條例」,立法反對
五都吸血,推動城市資源重分配。

五、民主有希望:政治還人民,修改選罷法
推動人民老大運動,拿回人民參政權;候選人與選民簽訂履約保證與辭職書,選後跳票
直接下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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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老大的政見可以由簽約老大一起訂定,歡迎來一起寫下你我需要的基隆政策!

黃小陵的參選告白:「不想棄械投降,所以站出來參選!」


黃小陵

輔仁大學中文系畢,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
1970 出生於屏東
1991 大有巴士工會秘書
1992-2003  臺灣倉儲運輸業工會聯合會總幹事,從此居住基隆至今十年
2002、2010勞工秋鬥遊行  發言人
2003至今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
2011 人民民主陣線發起人

家庭中的吵架打架,是層層疊疊的勞動壓迫及社會結構

我今年41歲,出生於屏東勞動家庭,家中有三個小孩,我排行老二,爸媽退休前,爸爸是技工,媽媽是成衣廠女工,他們長年早出晚歸,由於父母終年辛苦勞動,才讓我有機會唸大學。記得小時候,父母常為了家中經濟問題(房租、學費、生活費..)吵架,甚至打架,小時候最怕的事,就是爸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,亂叫亂罵,接著媽媽就會很生氣地唸他幾句,後面的結局就是爸爸被激怒後對著媽媽大打出手,而我只能很害怕地邊發抖、邊掉眼淚,覺得爸爸很可惡,媽媽很可憐,這樣的家暴狀況,一直到我上大學後還一直發生著,而我,除了哭,還是哭,不敢說出我的害怕及憤怒,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大二暑假從台北回屏東家中時,同一個場景又再次發生時,我才敢衝過去將喝酒醉的爸爸推開,然後就發誓不跟爸爸講話,雖然我知道爸爸很疼我。

這樣的家庭經驗一直帶在身上,直到大學時期跟著社團老師鄭村棋去工廠勞工教育,聽著現場阿姨們的陳述,才驚覺原來跟我爸媽一樣為了一家溫飽,不斷加班工作的勞動者,都有著同樣的處境—工時長、薪資低、壓力大,且不懂自己的勞動權益,許多家庭也跟我的家庭一樣,三天一小吵,五天一大打。更重要的是,這些經驗讓我看懂了,小時候使我非常痛苦的爸媽吵架及打架的原因,都起因於層層疊疊的勞動壓迫及社會結構,那個被稱之為爸爸打媽媽的「家庭家暴」經驗,不是爸爸多可惡的個人問題,而是父母共同在面對養家的困難時,只能回到家內互相擠壓,甚至以喝酒、吵架、打架做為出口,這是階級問題,是勞動體制問體,當然也是政治問題。

尋找老大

從小到大,我們一直相信投下的那一票是給有智慧的人來幫我們決定事情,但是,當選上的那些人開始做亂時,我們卻只能在電視機前罵個不停...為什麼身為一般人的我們無法改變政治呢?

普通人參政的困難
台灣當前的選舉制度與主流選舉方法已經嚴重阻礙了普通人參政。「沒錢」、「沒能力」,大概是絕大多數人一輩子沒想到要參選的主要理由

【沒錢】
當前的選舉制度確實很花錢,登記參選要繳保證金,縣市議員要12萬、立委要20萬、縣市長也要20萬,選總統更高達1500萬。訂門檻說是要防止參選爆炸,但門檻可以訂,為何要用錢為標準?這還是第一個關卡,目前主流的選舉方式,要插旗子、要文宣、要宣傳車、要大看板,辦造勢大會、設選舉總部等,每一樣都要錢,後果是選議員得花幾百萬,選立委得花幾千萬,選總統據說得上百億。這樣高的金錢門檻,擺明要有錢才能參選,難怪大家沒有勇氣及財力出來選。

人民老大的選舉方法,就是要突破金錢門檻。首先,選舉經費不是參選人自己出錢,而是要大家一起出。以基隆市議員的選舉為例,大概3000票就可以當選。要參選的人可以發動連署簽約,假設每名簽約的人繳一千元的民主契約金,12萬元保證金只要找到120人就可以湊到。更重要的是,會跟參選人簽約還繳錢的人,十之八九票不會跑掉。如果我們能在登記前,透過簽約連署,找到3000個理念相同的人,那就是登記時就可以確定當選,也不用再玩傳統選舉方法那樣插旗、貼海報、跑宣傳車、設競選總部,花費大筆選舉經費,還不一定會當選。人民老大這種選舉方法就是讓普通人都能參選的好方法。

【沒能力】
參選?我沒這個能力!絕大多數人一聽到參選,第一個反應就是想到自己沒有能力。但是認真看看你們家選區的民意代表、縣市長,我們的能力真有比他們差嗎?不盡然吧,看看我們目前議員、立委及縣市長的問政及施政水準,我們的能力絕對不比他們差。他們敢參選,還能當選,大多數靠的不是能力,而是黨派及金錢。

回觀臺灣從日治時代開始有選舉經驗以來已經六十年!我們普通人不是沒能力參政,而是沒條件!是主流選舉遊戲規則挫敗了我們,讓我們自己覺得沒能力選,連想都不敢想。人民老大的選舉方法就是要替我們創造條件,讓我們可以突破主流選舉的障礙,投入選舉,而且還有當選的可能。

(文章作者:何燕堂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、輔仁大學心理系兼任講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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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「人民老大」制度,你我都可以參與政治,對這個社會有一點點的影響和改變,若有興趣擔任老大和我們一起用小小的力量來改變政治,請來聯絡我們,我們願意去與您進行客廳市議會,一起聊聊你的政治與我的政治。

聯絡方式:

基隆辦公室
地址:基隆市中正區信四路23號2樓
電話:02-24234191、02-24234192
傳真:02-24234190


工傷協會
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81巷22號
聯絡電話:02-25282938
傳真電話:02-27489400

人民怎麼做老大?

一、 選前簽「民主契約」
    參選人先跟選民簽約,明訂彼此要共同推動完成的幾件事(政見),例如「核四停建」、「廢除高速公路汐止、七堵收費站」等等。這些事可以是由要參選的人自己提出來,找認同這些政策目標的選民來簽約;也可以是由對這幾個政策目標有相同立場的人一起擬訂出來,再相互推選代表出來參選,彼此簽約,或者是找一個認同這些政策目標的參選人,與他簽約,這個契約叫做「民主契約」。

    契約中明訂如果參選人必須選前就簽好辭職書,交由與他簽約的選民保管,明訂如當選後,參選人沒有履行承諾推動這些政策目標,經簽約選民經民主程序表決,得送出辭職書,免除當選人的職務,防止參選人當選後跳票。

二、 當選後,須聽簽約選民的指揮
    參選人當選後,如要在議會或立法院表決任何法案,必須回頭徵求簽約選民的意見。民意代表只是「代表」我們,不能「代替」我們,所以他在議場上的任何表決動作,都應以簽約選民的意見為準,而不是自己決定。例如「廢除死刑」的法案,當選人必須交由簽約選民共同討論,經一定的民主程序表決後,決定贊成或反對,這個民意代表在議場上必須以簽約選民的決定來進行表決動作。同樣地,如果要提出什麼法案,也得經過簽約選民的同意後,才能提出來。

三、 選民也要負責任參與政治
    這種方式與現行制度最大的不同就是,民意代表不再能只憑自己的意見就投票,同時更重要的是選民也不能像現在什麼都交給民意代表來決定,已簽約的選民必須對公共政策或法案密切關心,都要努力形成自己的看法,要拿回自己的政治權力,就得負責任。

    有人可能會擔心,如果「人民老大」這個方法什麼事都要進行表決,哪來那麼多時間開會?也沒有那麼大的場地可以開會?不用擔心,拜網路科技發展之賜,我們可以透過網路平台完成以前沒辦法完成的民主表決過程。

四、 參選經費,大家一起出
    台灣代議民主的弊病還有一個原因就是,選舉得靠金主或黨派。吃人嘴軟,拿人手短。政治人物拿金主及黨的錢,自然也就聽他們的。「人民老大」的解決方法是,每個跟參選人簽民主契約的選民,同時都得交一筆「民主契約金」,比如說1000元,做為選舉經費以及當選後推動政策目標的費用。與目前主流選舉最大的不同是,選民不再只是選舉時投張票而已,而必須「出票」(投票)、「出人」(參與討論、表決)及「出錢」(繳民主契約金),透過這「三出」,我們才能牢牢將當選人掌握住,拿回自己的政治權力。

(文章作者:何燕堂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、輔仁大學心理系兼任講師)